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后在“暗网”出售 一货车司机获刑

宁波慈溪法院日前宣判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一青年出于好奇心接触了“暗网”,随后又因缺钱在“暗网”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自以为做得隐蔽,殊不知法网恢恢,触犯法律终要付出代价。

  非法获取包括学信网数据,12306铁路旅客信息,邮箱账号、地址等的2080G数据后,利用“暗网”出售获利——宁波慈溪法院日前宣判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33岁的王某是河北人,货车司机。2020年8月,王某翻墙下载了一款国外聊天软件,在使用中认识了名为“小火炬”的网友(已抓获,另案处理),“小火炬”称手里有关联客户姓名、手机号等的信息数据,将80G左右的户籍、车主等信息数据链接发给王某,几天后又将2000G的信息数据链接无偿发给王某。王某通过网盘下载后发现,这些信息包括学信网数据、12306铁路旅客信息、邮箱账号地址等。此后,王某在“暗网”群中发布有大量个人信息可售的广告,并售卖部分数据,获利数千元,还通过教别人上“暗网”获利。面对检察机关讯问,他交代知道售卖的数据中有大量个人信息,倒卖是违法的,但因为欠了网贷、高利贷铤而走险。2020年9月,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随机抽取了其存放于笔记本电脑和网盘中的数据65000条进行比对,发现61817条个人信息真实有效。

  王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慈溪检察院对王某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起诉至市人民法院。王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检察官说法

  所谓“暗网”,是指利用加密传输、P2P对等网络等,为用户提供匿名的互联网信息访问的一类技术手段、“暗网”最大特点是经过加密处理,普通浏览器和搜索引擎无法进入,且使用比特币作为交易货币,很难追查到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和所处位置,隐匿性强,查处难度较大。

  暗网不是“法外之地”和“避罪天堂”,广大网民要增强法律意识,文明上网,切勿因一己私利而触碰法律底线。同时,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安装APP、浏览网页时切勿随意签署授权书,严格保护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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